政策类
市场监管总局: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
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自3月15日起,有关生产者获知其生产、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上发生交通碰撞、火灾等相关事故,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,并向市场监管总局(质量发展局)报告调查分析结果。通知提出,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应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,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。经调查分析发现存在缺陷的,应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、进口缺陷汽车产品,并实施召回。